云水生涯 发表于 2010-7-13 11:05:22



过多或过极,放纵、恣意妄为,不正当男女两性性关系叫淫。

比如,菜地里浇水,适量的水可以促使菜苗茁壮生长,但若水量太多,淹没了菜苗,就叫淫。周易八卦,五行学问主要讲动态平衡,一旦过极,或不足,就是淫。一昼夜睡眠八个小时,合适,但若睡十几个小时,就叫淫觉。所以,凡不中庸,极度的想法和念头就叫“淫心”。不正当男女性关系也算淫,那么,什么是不正当男女性关系?乱伦的男女性关系就是不正当性关系,凡不乱伦,两情相悦的男女之间的性关系就是正当关系,从时俗的角度说,夫妻之间的性关系只要不过度,就不是淫,偷他人丈夫或妻子,就是淫。所以,淫心要除,不除淫心,必落魔道。如果把正常的男女性关系也叫淫,把想与爱恋之人做爱的心叫淫心,那就违背了上帝之道,就叫做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。



什么叫“淫乱”?

做爱不能称为“淫乱”吧?如果把做爱称为“淫乱”,那么,人类史就是一部“淫乱史”。既然做爱不能称为“淫乱”,那么,是不是做爱方式上有什么规定,有些方式叫“淫乱”,有些方式不属于“淫乱”呢?也就是说,正面做爱不属于“淫乱”,后面做爱当属于“淫乱”?显然,不论以什么方式做爱,做爱本身不能定义为“淫乱”,看来“淫乱”不是指做爱行为而言,而是指做爱人数而言,两人做爱不属于淫乱吧?如果说是,天下人都是“淫乱者”,看来,只有三人或多人一起做爱,就叫“淫乱”了。既然做爱本身不是“淫乱”,做爱的方式也不是“淫乱”,只有三人及三人以上一起做爱叫“淫乱”,那么,只要三人及三人以上的任何活动都可以被称为“聚众。。。罪,”比如“聚众游戏罪,”“聚众吃饭罪,”“聚众喝酒罪,”“聚众劳动罪,”“聚众上学罪,”“聚众出国罪”等等,等等。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,不管什么行为,“聚众”是构不成罪的,罪在行为本身,不在于“聚众”不“聚众”,否则,全体人类都是犯罪者。

结论是,“聚众淫乱罪”这个概念本身有问题,起码不严谨,不科学。

桃花农人 发表于 2010-7-14 21:03:38

万恶淫为首。

love爱love 发表于 2010-7-18 15:50: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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